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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友服務組

明志科技大學 校內獎助學金資訊

獎學金名稱

明志科技大學-外籍學生生活助學金

性質

家境清寒之外籍生(係指符合本校「外國學生就學規定」之外籍生,不包含博士班、短期交流及雙聯學制學生)

申請年度

108學年度第一學期

受理申請單位

各系所

獎助名額

每年以補助4位為限

學制

日間部各學制

申請資格

一、家境清寒亟需生活費以安心在校完成學業。

二、修業需滿一學期,且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B+等第(GPA 3.3)、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為原則。

資格限制及

取消補助條件

一、已受領我國政府機構任何獎助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。

二、獲補助學生在校期間如有小過以上(含)之懲處,或於畢業前休、退學,或

       經學院議決不再給予補助之情形者,即終止補助。

獎助內容

補助生活助學金,每名每月新臺幣伍仟元整,每學期至多補助5個月。

申請期間

即日起~9/30

審查方式

一、由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並填寫「外籍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表」。

二、經系務會議、院級會議審議補助優先順序後,送學務處會辦,陳請校長核定。

備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