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志科技大學 薪傳獎助學金資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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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學金名稱 |
明志科技大學-薪傳獎助學金 |
性質 |
清寒優秀學生 |
受理申請單位 |
校友服務組 |
獎助名額 |
「捐款基金管理委員會」得視狀況,在獎助金額範圍內,調整獎助人數。 |
獎助內容 |
每名每學年獎助金額最高新臺幣十五萬元整,由「捐款基金管理委員會」依據安心就學的理念補助之。 |
獎助對象 |
具有本國國籍日間部各學制之在學學生,其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變故者,且不具鴻鵠計畫A類身分。 |
成績 |
歷年成績達班級排名或全系排名前50%,且操行平均成績達82分以上者。 |
申請期間 |
114年02月01日至114年3月03日止(以校友服務組公告為準) |
申請說明 |
檢具以下資料向校友服務組提出申請 (一)申請表(薪傳獎助學金申請表)。 (二)成績單(含班級排名)。 (三)戶口名簿影本。 (四)清寒證明 (五)檢具全戶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和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」。 |
備註 |
一、獲獎學生應於當學年度參與本校志工服務達20小時,始具申請下一年度薪傳獎助學金之資格。(服務時數表) 二、需配合於校友大會或重要典禮場合敦請師長公開頒獎,以示獎勵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