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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」修正訊息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6-06-15

 

依教育部115年6月3日臺教高通字第1150048512號函公告

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,
學生如欲申領「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」,
以及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、弱勢助學金或拉近方案等,
因補助性質不同,無重複請領之疑慮。

提供實施要點,敬請參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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