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banner

【校友服務組】114學年度王創辦人薪傳獎助學金申請公告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6-01-29

114學年度王創辦人薪傳獎助學金開始申請囉!

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03月02日。

今年本獎助學金分為「優秀薪傳」「助學薪傳」二類,相關申請資格分別如下:

「優秀薪傳」

申請資格

1.日間部各學制之學生,其家境清寒(不具鴻鵠計畫A類身分,詳見備註2.)或家中突遭變故。

2.歷年成績達班級排名或全系排名前50%,且操行平均成績達82分以上者。

獎助名額及金額:

獎助名額及金額,由「捐款基金管理委員會」依據申請個案家庭狀況決議之

 

「助學薪傳」

申請資格

1.歷年學業成績達60分以上,且操行平均成績達75分以上者。

2.家遭變故或家境清寒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:

  (1)父母雙亡者。

  (2)父母之ㄧ方死亡、存在之ㄧ方或父母雙方身體殘障,不能工作,須賴人供養者。

  (3)父母皆失業或ㄧ方現患重病ㄧ個月以上,不能工作需長期療養者。

  (4)家遭其他變故致使生活陷入困境,可以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
獎助名額及金額:

每名一萬元為原則,由「捐款基金管理委員會」依據申請個案家庭狀況決議之

 

申請與審核程序:

檢具以下資料向校友服務組提出申請

1. 王創辦人薪傳獎助學金申請書

2. 歷年成績單(含班級排名及系排名)

3. 戶口名簿影本

4. 家遭變故相關證明或清寒證明乙份

5.全戶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和「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」

 

備註:

1. 獲「優秀薪傳」獎助之學生應參與本校志工服務或認證課程達20小時;獲「助學薪傳」之學生,則應參與本校志工服務或認證課程達8小時,始具再獲王創辦人薪傳獎助學金之資格

2. 鴻鵠計畫A類身分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學生、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、符合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、原住民學生之延修生、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、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,無法申請「優秀薪傳」獎助學金,逕向校友服務組申請鴻鵠計畫補助。

3. 需配合於校友大會或重要典禮場合敦請師長公開頒獎,以示獎勵。

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與校友服務組施沛瑜小姐聯繫(分機2366)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