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(114/9/8截止)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5-07-07
一、為減輕本市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
之經濟負擔,協助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,並期勞工能安
心謀職儘速就業,勞工可先向勞動部申請「失業勞工子女
就學補助」新臺幣2萬4,000元後,再向本府申請「桃園市
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」,最高再加碼補助新臺幣1萬1,800元。
二、桃園市113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之補助對
象、資格、補助金額,簡述如下:
(一)申請期間:自114年7月7日起至9月8日止。
(二)申請對象:依公告所定之申請起始日前已設籍桃園市達4
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,且子女現就讀私立大
專校院(不含五專前三年及研究生)。
(三)申請資格:
1、通過勞動部「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」
審查者並領有已核定審查結果通知書。
2、未申請勞動部補助,而是享有教育部就學定額減免學
雜費方案,且「符合本補助計畫申請資格者」皆可提
出申請(但本人或配偶已領取其他各級政府就學費用
補助,則本府不予補助)。
(四)補助金額:每名最高補助1萬1,800元。
三、相關簡章及申請書表等資料,可至本市各就業中心(台)
免費索取,或至本府勞動局網站(https://lhrb.tycg.
gov.tw/)查詢下載,並至桃園網路e指通辦理線上申請。
四、請參閱附件宣傳海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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