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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

針對有自律管理能力,且班排名為前30%之鴻鵠生,擬定自主學習計畫後,經導師輔導同意,得申請於課餘或晚自習間,在寢室附屬自習室或圖書館自修。期間輔導人員將依據鴻鵠生所提之學習計畫,辦理巡堂、考核,鴻鵠生確實依照學習計畫進行。每學期至少完成自修時數30小時,學期結束前,始得申請助學金。

如學期成績退步至班排名30%以後,不得於次學期提出自律學習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