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106學年度新生健康檢查,遴選承辦醫療院所招標承攬事宜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臺教綜(五)字第1020007918C號、行政院衛生署署授國字第1020000900號令「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遴選方式:經本校學務處處務會議,公開拆封招標決定。
三、招標須知:
1.醫院須具有評鑑等級為優等等級(含)以上資格、並實際具學校學生體檢經驗者為考量。
2. 服務對象:
(1)本校106學年度各學制1年級入學新生學生約1,200人。
(2)本校大三校外工讀實習學生計約500人,配合「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
檢查紀錄」受檢項目實施體檢。
3. 健康檢查時間
(1)大三勞工健檢:暫訂106年08月01日(二)。
(2)日間部學生健檢:暫訂106年09月11日(一)。
(3)進修部學生與研究所健檢:暫訂106年09月19日(二)。
4.投標醫院需依下列規定項目填寫投標資料,投標資料包含投標單乙份
(如附件四)、財團法人明志科技大學106學年度學生體檢投標醫院自
填表乙份(如附件五)、企劃書壹式乙份(需包括場地人力及物力配置
、服務項目、附加服務項目、經營方式、特色、後續服務、體檢資料之分
析及呈現方式,以及報價單等項目),並附體檢結果報告書樣本一份。
四、請有意願醫院於106年04月28日(五)前(郵戳為憑),依「明志科技大
學106學年度學生體檢招標承攬說明書」規定,檢附相關資料,將投標
資料裝袋彌封,以限時掛號或親送方式至243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工專
路84號財團法人明志科技大學衛生保健組,並於投標資料袋左上角註明
「投標學生體檢」,逾期或資料不齊者,不予受理。
五、諮詢專線洽:(02)2908-9899轉4358,衛保組:劉淑芬小姐。